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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终宣判了,一个大三学生,一个家庭的独子,在世时间只能以天计算了,他即将远离这个他付出了很多却还没有开始收获成果的世界,一个人在世间必做的一些事,结婚、生子,奉养父母,与他都无关了。更为可悲的是生他养他的父母,付出所有的心血养大一个孩子,指望他功成名就,成家立业,(此中甘苦不知那些欢呼的人们是否全知)从此将孤苦一生,成天空坐家中,只能对着相片,回味养大孩子带来的幸福时光,在无尽的痛苦中熬过漫漫长夜。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而同时,外面喧嚣的世界,无数的人们为药家鑫的死去兴高采烈,既使年三十晚国家花费大量金钱搞出的联欢晚会也未曾让这些人如此兴奋。人们奔走呼号,激动的到网上发贴来庆祝胜利。没有人会想到这些事件会给世界上的几个人带来的痛苦。
这是怎样一个世界。药家鑫确实罪该万死,他造成了别人的家庭极大的伤痛。法庭的判决是没有错误的。但我们所有的人,有必要为药家鑫的死这么高兴吗。我没有看到有人对药家鑫、和他的家庭表达过同情。我相信,药家鑫本身也是个悲剧人物,如果在心理正常情况下,药家鑫不会选择杀人来逃避责任。是因为不正常的教育环境,使其人格不太健全,才铸成大错。当然,有些错误,是不能找理由的,犯了什么错就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但从人性角度来说,药家鑫也有可同情之处,太过严厉的家庭教育,国家执法环境的不健全(如果人人都知道依靠法律解决纠纷,让任何的敲诈没有可行的空间,药家鑫的事情可能不会发生。在此并不是说药家鑫车祸受害人会敲诈,而是我们的现实社会确实存在这样的环境,给很多人以不依法处理事情,而想依靠法律之外的手段占更多好处的行为提供的空间)都与药案的发生有一定关系。我是相信药家鑫本身并不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记得很久前,南京有个德国老外被国内的一个小偷杀死了,法庭判小偷死刑。但老外的家属纷纷向国内法庭求情,要求不要处死这个小偷,老外们还要组织募捐,要帮助这些贫困的人们提高生活文化水平,他们认为,贫困是造成小偷杀人的原因。
我不敢奢求我们的国人要有老外这样的想法。毕竟老外的这种行为可能和他们信奉的宗教,和他们文化水平、人道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几乎所有人都为药家鑫的即将死去而欢欣跳跃,这可从一定角度看成是我们的社会其实象药家鑫一样,也是整体的心智不键全的。
一个整体心智不健全的社会,欢呼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的死去,欢呼一个家庭的彻底毁灭。这是那些欢庆药家鑫死去人所说的社会的进步,还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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